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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用檔案清單
常用檔案清單
序號 |
名稱 |
註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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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校外實習檢核表 [檢核表, 檢核表範例]
※[未完成項目]和[未通過項目],須說明如何補救,未寫補救方法者將退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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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3-學生校外實習申請表[xlsx]
【B1】學生修習校外實習課程評估表 [docx]
【C1】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 [docx]
【E1】學生實習機構評估表 [docx]
【I5】實習場域導師履歷表 [docx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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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(1) 公版實習合約書與個別實習計畫書[ LINK]-請以就輔組公布的檔案為準。
(2) 合約書用印申請書106年9月1日更新 [範本]:
1.用印申請書如附件或至秘書室網頁下載檔案。
2.合約需一式三份。
3.用印種類為【教育部頒學校大印】、【校長私章】、【騎縫章】。
4.文件請會簽研發處就輔組,就輔組審閱核章後通知各系領回,請各系自行送校長室辦理用印。
5.合約用印完成請交1份至就輔組、1份實習機構、1份學生。 |
繳交至[系辦→就輔組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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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處 就輔組 校外實習表單 [LINK], [LINK2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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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
校外實習課程分校外實習課程分「學期實習課程」、 「學年實習課程」、 「海外實習課程」 與「部分實習課程」五種:
- 「學期實習課程」於學期中開課:
學生至校外適當機構實習4.5個月(實習時數720小時以上),以1.5個月為一評核階段共3個評核階段,每一評核階段經評核及格者各給予3學分之專業選修學分,共9學分。3階段取得之成績全校統一以「學期實習一」、「學期實習二」、「學期實習三」之課程名稱分別登錄於學生之畢業成績單中。
- 「學年實習課程」,為學生至校外適當機構實習至少為期 9 個月以上之 18 學分(含) 以上課程。其實習時間、學分等規定,依據學生之實習申請,由前兩款規定合計辦 理與核算。
- 「海外實習課程」,為學生至海外先進或具發展潛力之企業和機構(包括分公司)進行 暑期、學期或學年實習。其實習時間、學分、成績評核等規定比照前三款之規定辦理。
- 「部分實習課程」,為學生於學期中,至同一校外適當機構實習(累計實習總時數不得低於 320 小時,但不包含校外參訪及實務見習等), 經評核及格者給予 3 學分。
- 原必修課程可至「進修部(夜間)」捕修,詳細情形請恰系辦。
注意事項
- 校外實習實施對象為本校學生,學生得依個人意願決定是否修習校外實習課程。但「學期實習課程 」與「學年實習課程」以大學部三年級(含)以上學生修習為原則。
- 校外實習課程取得之專業學分數可納入各系畢業學分數計算。每名學生修習「學期實習 課程」及「學年實習課程」,最高以取得總計 18 學分為限。「海外實習課程」亦適用於 前述之規定。
- 申請校外實習前須先填寫「 高苑科技大學 學生校外實習檢核表」後,送至系辦提出申請。
- 以下行為須記過處份:
- * 學生與校外實習機構確認實習細節後,未依約定履行之。或在校外實習期間,有違校譽行為產生。
- * 於校外實習期間,學生未經實習輔導老師、主任及實習單位主管同意或核備,即擅自終止實習。
- 三等親內家屬開設之公司,不可參加。
- 工作項目須與本系課程相關,不相關者不可參加。
- 參加校外實習的學生必須完成:a.填寫實習條件檢核表、合約書、G3表、個別實習計畫書;b.參加行前說明會;c.參加職前訓練課程。未完成者,研發處依學生程序未完畢,不予以安排實習學分
- 辦理離退校外實習手續:
- * K1-離退實習機構申請表提出離退申請。106年8月23日更新 []
- * 填寫課務組之 加退選課程 會辦單105年2月16日更新 []
- 擔任校外實習輔導老師,輔導學生上限為:本班導師15人,
非本班導師10人。
辦法與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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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高苑科技大學]
- 離退校外實習: 課務組 加退選課程 會辦單105年2月16日更新 []
- 校外實習輔導老師-申請折抵授課時數表(繳交至研發處 就輔組)105年9月2日更新 []
- K1-離退實習機構申請表106年8月23日更新 []
- L1-轉換實習機構申請表106年8月23日更新 []
- 高苑科技大學 學生 實習時數證明書 104年11月25日更新 , [說明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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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]
- 高苑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組織章程 103年9月4日系務會議通過
- 高苑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 108年9月5日 系務會議通過
- 高苑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校外實習辦法 111年3月29日院務會議通過
- 高苑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校外實習作業要點 112年10月4日過
- 高苑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校外實習表現優良學生獎勵辦法 104年9月25日 系務會議通過
- 高苑科技大學 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系 廠商校外實習職缺須求表
學分數與實習時間
- 上學期或下學期實習—相關法規規定為9學分,滿4.5個月,720小時以上
- 上學期實習+下學期實習—規定為18學分,滿9個月,1440小時以上
建議合約簽約期程
- (上)學期之合約書起迄日建議為「今年/9/1∼明年/1/15」
- (上)學期+(下)學期之合約書起迄日建議為「今年/9/1∼明年/6/15」
- (下)學期之合約書起迄日建議為「今年/2/1∼今年/6/15」
報名
- 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媒合資訊平台 [Link]。
- 請攜 校外實習檢核表 至系辦公室報名。
職前訓練暨行前說明會
- 參加校外實習之學生,均必須參加 職前訓練暨行前說明會。
- 實習前訓練課程暨行前說明會,未參加學生 需自行於實習前至就輔組觀看簡報資料 並撰寫筆記(寫滿A4稿紙1張。
備註:
1.本課程將強制要求實習生參加,並安排至少2次以上簽到。
* 以上資料, 請以研發處就輔組公佈為準。
相關問題請洽研發處就輔組:連組長(分機1707)、林亞璇(分機1712) |